代購(代收轉寄)運費
美國到台灣 (美元計價)臺灣銀行牌告匯率+1
~ 1 磅 $25
~ 2 磅 $35
~ 3 磅 $45
4 ~ 20 磅 $45+ $10/(每增加一磅)
EX: 6 磅= $45 + $10(6公斤-3磅) = $75
*超過10磅時請與我們聯繫
美國到中國&香港&澳門&越南(美元計價)臺灣銀行牌告匯率+1
~ 1 磅 $39
~ 2 磅 $49
3 ~ 10 磅 $49+ $10/(每增加一磅)
EX: 6 磅= $49 + $10(6磅- 2磅) = $89
*超過10磅時請與我們聯繫
關稅
Customs Duty
依據「郵包物品進口免稅辦法」第二條規定:「進口之郵包物品,其數量零星經海關核明屬實,且其完稅價格在新台幣三千元以內者,依關稅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款之規定免徵進口稅。前項免徵進口稅之郵包物品不包括菸酒在內。」有關進口郵包物品之徵免,均依此規定辦理。換言之,郵寄商品若被認定完稅價格低於新台幣三千元以下,現場免稅處理後直接寄到收件人。但商品完稅之價格若被認定超過免稅之規定,海關將課徵關稅及營業稅並直接向收件人收取稅費。其計算方式如下:
(一)完稅價格=離岸價格+運費+保險費
(二)進口稅=完稅價格 ×進口稅率
(三)營業稅=(完稅價格+進口稅)×營業稅率(5%)
(四)應繳稅額總數=進口稅+營業稅
另外,依據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第一條與第四十一條規定: 「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,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。貨物進口時,應徵之營業稅,由海關代徵之。」依上揭規定,進口郵包之完稅價格只要達到應課稅標準時,海關除依該貨品之稅率課徵進口稅外,尚須代徵營業稅。
不過,您在填寫本公司的「商品內容填寫單」時, 可以自行斟酌填寫金額。 如果您填寫的金額與貨物寄來時的發票/收據(Invoice)不符, 我們將自動幫您的發票/收據(Invoice)拿出來, 不與商品一起寄送。但是寄送期間如果有損壞或是遺失, 則是照您填寫的報關金額賠償, 且日後若是發生問題, 本公司並不負責, 會員需自行承擔一切責任。
本公司的免代購服務費
註:商品價格不包含美國商品稅與運費。
付款方式
本公司使用線上刷卡以及銀行對帳單行轉帳方式收費。
兩段式收費
*第一段收費: 商品總價格
*第二段收費: 美國→台灣國際運費
*每周2.5.固定由美國快遞出貨.正常約3-5個工作天收到.各名牌約15-20個工作天.完成代購.
注意限制寄送商品
1.黑貓宅急便不准寄送的物品
項目 |
內容 |
危險事物: |
火柴,打火機,汽油,揮發油,液化氣瓶,電池,噴霧器,生化物質,生化抗體 易爆炸、易燃燒或其他危險物品、放射性物品。 易揮發或含酒精製品: 香水 落建 指甲油等 香水不行喔!還有那種噴出來是泡沫的罐子也不行(頭髮慕絲瓶)! |
植物性產品: |
新鮮食品,pot-pourri,乾燥花,稻草加工品,植物種子 |
動物性產品: |
生肉,火腿,香腸,牛肉乾,SPAM香腸,其他的肉產品,容易腐敗、變色的物品 |
貴重物品: |
現金,黃金,有價證券,寶石,支票,書信等 |
有版權問題的物品: |
有版權問題的書信,印刷品,錄影(音)帶等物品 |
禁止進口的物品: |
毒品,興奮劑,大麻等藥物,色情刊物,錄音帶,DVD等。 手槍,模型手槍,劍類(刀刃長十五公分以上的小刀等),槍彈(包括附帶的零件) 偽造品,變造品,模造品 菜刀,鋸木頭或鐵條的工具是可以的,因為不是武器。 |
符合華盛頓條約物品: |
灰鼠毛皮產品,蝴蝶標本,羽毛產品等 |
具有頻率接、發送功能的物品: |
無線電鍵盤,無線電滑鼠,無線電發射機,電視傳輸器具,無線微音器及其座,無線電傳輸器具,無線電話機,無線電對講機,無線電發射/接收兩用機,無線電傳真機,具有接收器具之無線電傳輸器具,無線電遙控器具,射頻功率放大器,無線電遙控玩具等具有頻率接、發送功能的物品 想要訂購手機請來信詢問! |
藥品、含藥性化物品、醫療物品: |
藥性化妝品(如:防曬,變白,止頭皮屑等),藥品,含藥性物品,醫療物品 |
有限制的物品 (只有自用物品允許進口到台灣)
化妝品:個人使用的一個月份量
需不含藥性*包括肥皂,洗衣精,洗髮精,潤絲精等,樣品包括在內。
食品:
淨重十公斤為止,須已調製並密封包裝。
寄送酒類以五公斤為止。
目前自國外郵寄進口的個人自用錠狀、膠囊狀食品以1,200粒以下為限。
餐具:
Kitchen Ware泛指廚房用品,可進口,但須詳述品名及材質(如:木筷子、不鏽鋼鍋、竹鏟、玻璃調味料罐等)
烹調用品若是廚房用品依餐具:Kitchen Ware;若是調味料(如:醬油、番茄醬、芥末、沙拉醬等)依食品要求。
無版權問題書籍、小冊、傳單及類似印刷品、錄影(音)帶:
書籍、小冊、傳單及類似印刷品、錄影(音)帶,若無版權問題,可進口。
2.中華郵政規定禁寄物品
依據萬國郵政公約之規定,禁止交寄之物品:
項目 |
內容 |
銳利金屬等: |
凡其性質或包裝,可能傷害工作人員或污損其他郵件或郵政設備之物品。郵件封口用 之金屬扣、針等不得有鋒利之邊緣,且應不妨礙郵務之執行。 |
貴重物品等: |
古物、藝術品、珠寶、繪畫、加工或不加工之白金、黃金或白銀、硬幣及可轉讓之有 價証券等。*可轉讓之有價証券包括銀行票券、鈔票、不記名債券、支票、公司債券、股息憑證、期票、股票證 明、股票憑證、旅行支票、國庫券。 |
寄達國禁止進口之物品: |
寄達國法令禁止進口或流通之物品。 |
活生動物: |
活生動物禁止夾入郵件內寄遞。 |
猥褻物品: |
淫穢或有傷風化之物品。 |
危險物品: |
易爆炸、易燃燒或其他危險物品、放射性物品。 易揮發或含酒精製品: 香水 落建 指甲油等 |
麻醉藥品類: |
毒品及其他麻醉物品。 |
其他禁寄之物品: |
依政府或海關法令禁止郵寄之物品、各種仿冒品及侵權產品 |
3.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違禁及管制品
禁止攜帶入境的物品:
偽造之貨幣、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。 |
槍械(包括獵槍、空氣槍、魚槍)藥、毒氣、刀械、子彈、炸藥以及其他兵器。 |
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列毒品及其製劑,罌粟種子、古柯種子及大麻種子。 |
所有非醫師處方或非醫療性之管制物品及藥物(包括大麻煙)。 |
槍型玩具及用品。 |
侵害專利權、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。 |
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。例如:土壤、新鮮水果、未經檢疫或從疫區進口之動植物及其產品、未經檢疫之鮭、鱒、鱸、鯰、鯉魚、繁殖用種蝦等。 |
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產品者,未經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,不得進口。 |
*以上資訊僅提供參考,若您在購物之前有任何疑問,請先洽詢相關單位,謝謝